明清家具分类说明
明清家具大致分五类,第一类为床榻宝座;第二类为椅、凳、墩;第三类为桌、案、几;第四类为橱、柜、箱;第五类屏风及其他家具。
第一类,床、榻、宝座、为卧具和起居用具。 明代此类家具主要有架子床、罗汉床、榻和床式大椅。
- 四柱床,即床面四角立柱,左右及后三面安床围子,立柱上端四面安倒挂牙子,上有床顶。
- 罗汉床,没有床架,不能挂账子,只在后面及左右安装床围子。这种床虽然也可以用于睡眠,但主要为日间起居用的。
- 榻,是不安三面床围而又小些的床,也是为日间起居用的。
- 床式大椅,形式同于罗汉床,明代帝后像中所画的室座即床式大床。
第二类,椅、凳、墩等坐具。明代的坐具主要有交椅、圈椅、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帽椅、靠背椅、杌凳、坐墩。
- 交椅,以椅腿交叉可以折叠而得名。
- 圈椅,其名称是从圈背上得来的。
- 官帽椅,简称扶手椅,分四出头官帽椅和南官帽椅两种。四出头官帽椅的椅背搭脑和扶手的前端长出椅柱;南官帽椅的搭脑和扶手与椅柱结合不出头,而是与椅柱做出软圆角,因为在江南流行,故称:“南官帽椅”。在江南还流行一种低靠背椅,名为“玫瑰椅”,这种厅宜于靠窗陈设,其靠背不高过窗台;如果设在桌的周围,其椅背不高过桌面。这种厅独具特色,颇为人所喜用。
- 靠背椅,凡没有扶手只有靠背的椅都称为靠背椅。靠背椅分两种,凡搭脑两端出头的称为“灯挂式椅”,搭脑两端不出头则称为“一统碑式椅”。灯挂椅在室内任何地方都可以陈设,明代最为流行。
明清各类椅的共同特点是腿足、立柱多用材,四面空灵,具有流畅的造型。其次是曲线靠背,而且做出100度到105度的背倾角,这是适宜人体倚靠的最佳角度。第三是四腿外撇,所谓侧角收分明显可见,给人以稳重的感觉。集舒适、科学与艺术性于一身。
- 明清凳,分有无束腰两种类型。无束腰的,凡四腿直接承托座面,面下用牙条或横枨,腿足多为圆形。有束腰凳的座面下有一道缩进面沿的腰部,这类凳腿足多用方材,其造型或腿彭牙内翻马蹄,或三弯腿外翻马蹄,也有圆形五腿、六腿的。
- 坐墩,又称绣墩,明代墩的造型沿袭前代遗风,传世品多为鼓形,在上下两端各做一道弦纹和鼓钉,形体稳重端庄。
第三类,桌、案、几等承具。
- 桌,四腿与面沿四角垂直。品种有方桌、长桌、圆桌、炕几、香几也属于此类。桌又可分为有束腰桌和无束腰桌两种。有束腰桌即在桌面下有一周缩进桌面的腰部,腰下安装牙条,有的是直牙条,有的是鼓腿彭牙或三弯腿式。腿足或直或弯全用方材,足端可做不同行式的马蹄。无束腰桌是腿上端做榫直接承托桌面,腿多用圆材,足端不做装饰。有束腰桌的腿多方正平直,不做侧角收分,而无束腰桌腿部多有明显的侧角收分。
- 案,指四腿从两侧缩进案面者。依其案面比例有长方案和条案之分,案面两端又有翘头和平头之别。
- 几,有香几、炕几等品种。在席地而坐的时期已经有几,是供人坐臣时倚靠所用。炕几仍然是保留这个用途,但主要是用来摆设器物。高足香几的出现,则因为明代在书斋或卧室内普遍有焚香的习惯。香几除方形或圆形之外,也有其他形式的。
第四类,橱、柜、柜格、书格、箱等存贮具。
- 橱,抽屉桌下面又有一屉闷仓的称为橱,一屉称为闷户橱,三屉称联三橱,四屉自负盈亏联四橱。柜橱是在橱的下面加柜门。这些家具作桌形或案形结构,共同特点是保持桌、案的高度。案形结构的腿外侧与板面拐角处装托角牙子,四腿带侧脚收分,具稳定感。
- 柜,分圆角柜和方角柜。明代圆角柜是因柜的四框圆材而得名,且侧角收分明显,两扇柜门用两块,不加雕饰,突出木材自然美。方角柜都用方材,四框方正平直,形体大小不一,最大者达四米有余,以顶竖柜最为流行。这种柜都是成对的,两柜两顶箱,所以又称四件柜。
- 架格,普通的形式为四根立柱,承托数层屉板,也有分格巧妙做工精致的。明代架格多为四面空灵,也有的在后面和左右安装棂格,效果也很好。
- 柜格,是将柜和格结合的造型,上部为格,用以陈设文玩器物,中间有两或三个抽屉,下部为柜,可以贮存物品。
- 箱,自古即为家居必备的存贮用具,有长方或正方形。明代和以前的箱多作?顶式,有圆形?顶和方形?顶之别。
第五类,屏风及其他家具
- 插屏,独扇,屏扇与屏座可装可拆。在两个木墩上安立柱,用披水牙和横枨将两个
木墩连接起来,中间镶安腮板,两立柱内起槽,将屏框插入槽内,屏习当中或镶嵌,或雕刻,或彩绘,可以安装各种作品。明式插屏多在屏座内镶安透雕花板,而且两面作,座间披水牙作壶门形。
- 围屏,与插屏不同,围屏既不用底座,也不安屏帽,多少随意,都是双数,最多可达数十扇,无论数量多少,高宽度一律相同,每扇下部有矮足,只须打开一定的角度便函可直立。屏框用铜钩连接,可拆可合。常用于临时陈设,也可用作室内的隔断。
其他家具,镜台和衣架都是臣房必备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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