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借鉴祖先遗产、扬民间艺术精华、私源自名匠身手、集汇粹堪称博览。
  中国是世界上最古老、文化传统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在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创造出了灿烂辉煌的民族文化。其中家具文化作为这个艺术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千年来,通过祖先们的劳动创造,逐步形成了一段段各具风格特色的独特形式。对历代家具的研究,会使我们从一个侧面了解当时的生产发展、生活习俗、思想感情以及审美情趣等。中国家具的艺术成就,对东西方都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在世界家具体系中,它占有重要的地位。

  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建立了统治政权后,政治上的稳定,使社会经济、海外贸易得到空前的恢复与发展。与各国经济、文化的交流频繁,加上东南亚一带珍贵木材的引进,宫苑、民居、圆林等建筑业的大肆与建议以及指导木作工程技术发展的科技书籍如 [鲁班经]、[ 三才圆会]等专著的出现,促进和推动了明代家具的发展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其造型艺术、制作技术、功能尺度等方面的成就,都形成了别具一格的特色。在世界家具体系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

  明代家具无论是通过现存实物,还是根据当时的绘书或传奇木刻,均可发现其品种、式样都是极其丰富多彩的。从使用性质上可形成床榻、椅、凳、墩、桌案、橱柜、格、箱,屏风及其它。此外,成套家具的概念也已形成,出现了以建筑空间功能划分的厅堂、卧室、书斋等配套家具。布置方法,通常多以对称形式,如一桌设两椅或四凳为一组。陈设也有根据房间面积大小和使用要求采取均衡布列、灵活设置的。

  由于大量运用具有质地坚硬、强度高、色泽和纹理均优美等特点的木材,使明代家具在制作上产生了极其精密科学的榫卯结构,构件断面小而强度大,形廓虽简洁但能作细致的雕饰和线脚加工。由宋朝发展起来的框架结构到明代已进步到相当高度的工艺程度,结合造型款式上的创新及辅助构件上的点缀雕饰,使明代家具体现出一种简朴素雕、秀丽端庄、韵味浓郁、刚柔相济的独特风格。

  当明王朝在公元1640年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推翻之后,满洲贵族又夺取了农民起义的果实,建立起清王朝并于1661年消灭南明,统一中国。

  清朝统治初期,由于各地压抑政策,使新与的资本主义萌芽受到摧残,家具处于沿袭与继承明代传统风格的状态。在造型与结构上并无多大变化。便从十七世纪中业开始,清朝经济由恢复进入繁荣和发展的阶段,达到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的“盛世”。皇家苑囿、建筑大量兴起,达官显贵的私家园林争奇斗艳。运用各种精湛的工艺技术,融合明代家具形制结构,使清代家具形成了有别于明代风格的独特面貌。在造型上,突出强调稳定、厚重的雄伟气度;装饰内容上大量采用隐喻丰富的吉祥瑞庆题材,来体现人的生活愿望和幸福追求;制作手段汇集雕、嵌、描、绘、堆漆、剔犀等高超技艺,钟镂雕刻巧夺天工。品种上清代家具不仅具有明代家具的类型,且还延伸出诸种形式的新形家具如多功能陈列柜、折叠与拆装桌椅等,这种新制法也是前所未有有的。

  清代家具的室内置法,长案多设于正堂迎面,案前设方桌,左右置太师椅。床安在卧室一端,左右摆放小长桌等。园林家具则多以对称形式布局。内厅正中,常设炕床,左右放几案、琴桌。亦有在中心地位设一圆桌与凳。


明清家具分类说明

明清家具大致分五类,第一类为床榻宝座;第二类为椅、凳、墩;第三类为桌、案、几;第四类为橱、柜、箱;第五类屏风及其他家具。


第一类,床、榻、宝座、为卧具和起居用具。 明代此类家具主要有架子床、罗汉床、榻和床式大椅。

  1. 四柱床,即床面四角立柱,左右及后三面安床围子,立柱上端四面安倒挂牙子,上有床顶。
  2. 罗汉床,没有床架,不能挂账子,只在后面及左右安装床围子。这种床虽然也可以用于睡眠,但主要为日间起居用的。
  3. 榻,是不安三面床围而又小些的床,也是为日间起居用的。
  4. 床式大椅,形式同于罗汉床,明代帝后像中所画的室座即床式大床。

第二类,椅、凳、墩等坐具。明代的坐具主要有交椅、圈椅、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帽椅、靠背椅、杌凳、坐墩。

  1. 交椅,以椅腿交叉可以折叠而得名。
  2. 圈椅,其名称是从圈背上得来的。
  3. 官帽椅,简称扶手椅,分四出头官帽椅和南官帽椅两种。四出头官帽椅的椅背搭脑和扶手的前端长出椅柱;南官帽椅的搭脑和扶手与椅柱结合不出头,而是与椅柱做出软圆角,因为在江南流行,故称:“南官帽椅”。在江南还流行一种低靠背椅,名为“玫瑰椅”,这种厅宜于靠窗陈设,其靠背不高过窗台;如果设在桌的周围,其椅背不高过桌面。这种厅独具特色,颇为人所喜用。
  4. 靠背椅,凡没有扶手只有靠背的椅都称为靠背椅。靠背椅分两种,凡搭脑两端出头的称为“灯挂式椅”,搭脑两端不出头则称为“一统碑式椅”。灯挂椅在室内任何地方都可以陈设,明代最为流行。
    明清各类椅的共同特点是腿足、立柱多用材,四面空灵,具有流畅的造型。其次是曲线靠背,而且做出100度到105度的背倾角,这是适宜人体倚靠的最佳角度。第三是四腿外撇,所谓侧角收分明显可见,给人以稳重的感觉。集舒适、科学与艺术性于一身。
  5. 明清凳,分有无束腰两种类型。无束腰的,凡四腿直接承托座面,面下用牙条或横枨,腿足多为圆形。有束腰凳的座面下有一道缩进面沿的腰部,这类凳腿足多用方材,其造型或腿彭牙内翻马蹄,或三弯腿外翻马蹄,也有圆形五腿、六腿的。
  6. 坐墩,又称绣墩,明代墩的造型沿袭前代遗风,传世品多为鼓形,在上下两端各做一道弦纹和鼓钉,形体稳重端庄。

第三类,桌、案、几等承具。

  1. 桌,四腿与面沿四角垂直。品种有方桌、长桌、圆桌、炕几、香几也属于此类。桌又可分为有束腰桌和无束腰桌两种。有束腰桌即在桌面下有一周缩进桌面的腰部,腰下安装牙条,有的是直牙条,有的是鼓腿彭牙或三弯腿式。腿足或直或弯全用方材,足端可做不同行式的马蹄。无束腰桌是腿上端做榫直接承托桌面,腿多用圆材,足端不做装饰。有束腰桌的腿多方正平直,不做侧角收分,而无束腰桌腿部多有明显的侧角收分。
  2. 案,指四腿从两侧缩进案面者。依其案面比例有长方案和条案之分,案面两端又有翘头和平头之别。
  3. 几,有香几、炕几等品种。在席地而坐的时期已经有几,是供人坐臣时倚靠所用。炕几仍然是保留这个用途,但主要是用来摆设器物。高足香几的出现,则因为明代在书斋或卧室内普遍有焚香的习惯。香几除方形或圆形之外,也有其他形式的。

第四类,橱、柜、柜格、书格、箱等存贮具。

  1. 橱,抽屉桌下面又有一屉闷仓的称为橱,一屉称为闷户橱,三屉称联三橱,四屉自负盈亏联四橱。柜橱是在橱的下面加柜门。这些家具作桌形或案形结构,共同特点是保持桌、案的高度。案形结构的腿外侧与板面拐角处装托角牙子,四腿带侧脚收分,具稳定感。
  2. 柜,分圆角柜和方角柜。明代圆角柜是因柜的四框圆材而得名,且侧角收分明显,两扇柜门用两块,不加雕饰,突出木材自然美。方角柜都用方材,四框方正平直,形体大小不一,最大者达四米有余,以顶竖柜最为流行。这种柜都是成对的,两柜两顶箱,所以又称四件柜。
  3. 架格,普通的形式为四根立柱,承托数层屉板,也有分格巧妙做工精致的。明代架格多为四面空灵,也有的在后面和左右安装棂格,效果也很好。
  4. 柜格,是将柜和格结合的造型,上部为格,用以陈设文玩器物,中间有两或三个抽屉,下部为柜,可以贮存物品。
  5. 箱,自古即为家居必备的存贮用具,有长方或正方形。明代和以前的箱多作?顶式,有圆形?顶和方形?顶之别。

第五类,屏风及其他家具

  1. 插屏,独扇,屏扇与屏座可装可拆。在两个木墩上安立柱,用披水牙和横枨将两个
    木墩连接起来,中间镶安腮板,两立柱内起槽,将屏框插入槽内,屏习当中或镶嵌,或雕刻,或彩绘,可以安装各种作品。明式插屏多在屏座内镶安透雕花板,而且两面作,座间披水牙作壶门形。
  2. 围屏,与插屏不同,围屏既不用底座,也不安屏帽,多少随意,都是双数,最多可达数十扇,无论数量多少,高宽度一律相同,每扇下部有矮足,只须打开一定的角度便函可直立。屏框用铜钩连接,可拆可合。常用于临时陈设,也可用作室内的隔断。
    其他家具,镜台和衣架都是臣房必备的家具。
  中國,西部,青藏高原,布達拉宮巍峨屹立在藏民與遊者的心中。在爽潔的香格里拉藍天下,色彩豔麗,外型古樸卻又雕工精致的藏族家具正散發著濃郁的神秘氣息,引導著我們窺究一番。

  由於在西藏高原上生長的樹木大多爲杉、松等軟木,而少有上佳硬木,再加上藏民原本流動著的遊牧血液,所以西藏家具總體風格以簡單豪邁粗曠爲主。藏式家具常使用植物染料及礦物顔料,故以紅、綠、金銀等色爲主。

  當然,在廟宇與一些當地顯貴的家中,也有著木料,雕工與配色上佳的家具,這些家具常有與衆不同的外型,雕刻繪製的圖案也有著不同的含義及美麗的隱喻故事。

  西藏家具從功能上來看十分簡單,由於藏民通常多習慣于坐臥於地,所以並沒有太多及椅類家具。而現有的家具也是以日常宗教儀式爲主要功能目標。 如存放經書及法器的納物箱,放置物品的置物櫃和平日做功課的喇嘛桌,求神禮佛的供桌等。花紋,特受藏族同胞喜愛,是首選的家具材料,西藏家具的主要特點是其表面裝飾多數採用金色或大面積彩繪圖案和雕刻裝飾圖案。